【記者廖銘瑞/高雄報導】 苓雅分局於今(1)日7時22分許接獲通報,高雄市建國一路、大順三路口發生車禍,需要警方協助,警方遂派員到場查處。
經瞭解係劉女(46歲)騎乘普重機車、顏員(45歲)駕駛警用巡邏車、何男(25歲)駕駛自小客車、王男(25歲)騎乘普重機車,4方皆沿大順三路南往北直行,於上述時間在建國一路、大順三路路口,劉女撞擊顏員車輛後方,再波及同向何男及王男致肇事。
劉女手腳擦挫傷,送醫治療無大礙;王男腳部受傷自行就醫,無人酒駕。警方到場訪查周遭,並調閱監視器佐證,蒐得資料備卷送交通大隊,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交通大隊分析研判。
苓雅分局呼籲,用路人無論駕駛汽、機車或步行,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,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,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,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