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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春節即將到來,宜蘭縣政府衛生局10日會同縣政府消保官年菜餐廳稽查,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、食材來源、製作配膳等項目進行查核,另衛生局自112年度12月開始對本縣供應年菜業者(包括飯店、宴席餐廳及一般餐廳)之製作場所進行衛生查核計42家,稽核缺失包括:從業人員未完成體檢、食材未離地、排油煙機或抽風機積垢等,缺失事項均已複查合格。
衛生局提醒選購外帶年菜,要注意保存溫度,出爐到回家之後,要在4小時之內吃完,否則要冷藏。沒有吃完的年菜,冷藏後復熱要澈底(中心溫度至少達70℃以上),避免剩餘菜餚反覆加熱食用。自行烹煮年菜,應把握預防食品中毒「五要」原則:
一、「要洗手」:食品前後需徹底洗淨雙手,有傷口要包紮。
二、「要新鮮」:食材要新鮮,用水要衛生。
三、「要生熟食分開」: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,避免交叉汙染。
四、「要澈底加熱」: 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℃,細菌才容易被消滅。
五、「要注意保存溫度」:保存低於7℃,室溫下不宜放置過久。
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及消費疑義,可電洽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,專線電話03-9332779。